2021年度普陀區政府質量獎(區長質量獎)申報通知
為深入實施質量強區戰略,開展質量提升行動,激勵表彰為在本區質量工作中取得卓越績效的組織和個人,根據相關工作安排,擬于2021年12月1日正式啟動2021年度普陀區政府質量獎(區長質量獎)申報工作。
一、申報規則
(一)申報時間:
2021年12月1日至2022年1月15日
(二)申報范圍:
依法在普陀區注冊登記的法人或非法人組織;在普陀區從事質量工作或者為普陀區質量工作做出貢獻的個人。
(三)獎項的申報、評審工作嚴格執行有關程序和標準。按照自愿申報的原則,評審過程不向申報組織或個人收取任何費用。
二、獎項設置
設“普陀區區長質量獎”、“普陀區質量金獎”和“普陀區質量創新獎”。
普陀區區長質量獎獲獎組織不超過1個,獲獎個人不超過1個。普陀區質量金獎獲獎組織不超過3個,獲獎個人不超過3個。普陀區質量創新獎獲獎組織不超過6個。
三、申報條件
申報組織獎的,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合法生產經營或運作3年以上,且在本區登記注冊1年以上;
(二)符合國家、全市和本區產業導向、環境保護、節能減排、安全生產、質量等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相關要求,具備相關資質或證照;
(三)實施卓越績效管理模式,形成追求卓越、持續改進的質量文化,質量管理工作具有行業特色、企業特色,具有標桿示范意義,加強質量人才隊伍建設并實施首席質量官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經營績效、社會效益和廣泛的知名度和社會影響力,上年度主要經濟指標或社會效益處于本區前列;
(五)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具有良好的信用記錄,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申報個人獎的,必須同時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一)在本區從事質量或質量相關工作5年以上;
(二)質量意識和創新能力強,積極推廣應用先進質量管理方法和理念,具有體現“工匠精神”的工作成果,對提高組織或行業質量水平和績效做出重要貢獻;
(三)恪守職業道德和社會規范,具有榜樣作用,具有良好的守法和誠信記錄。如為組織最高管理者,其所在組織近3年無重大質量、安全、環境污染、公共衛生、食品安全等事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認定),無重大質量投訴,無嚴重失信行為。
四、申報材料
(一)申報表
各申報組織和個人應如實、完整地填寫《普陀區政府質量獎(區長質量獎)組織申報表》或《普陀區政府質量獎(區長質量獎)個人申報表》。
(二)概述
申報組織概述內容根據《卓越績效評價準則實施指南》GB/Z 19579附錄B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3千字。
申報個人概述內容根據《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DB31/T 598附錄C的要求提供,字數不超過2千字。
(三)自我評價報告
申報組織自評報告,對照組織評價標準GB/T 19580《卓越績效評價準則》的具體要求,逐條從采用方法、工作展開和實施結果三個方面,用數據和事實進行評價說明,必要時可使用圖表,字數不超過3萬字。
申報個人自評報告,對照個人評價標準《上海市政府質量獎個人評價準則》,逐條用事實和數據進行自我評價和說明,字數不超過1.5萬字。
(四)證實性材料
證實性材料包括營業執照、相關市場準入(資質)資格證書、榮譽證書等的復印件。凡在申報表、自我評價報告中涉及的質量工作中取得實效的實例、數據等內容,需提供證實性材料。證實材料中如無法提供的,請做書面說明。
申報組織證實材料中還包括經審計的近3年財務報表,并加蓋公章。
(五)提交材料要求
1、以上申報材料中(一)申報表、(二)概述、(三)自我評價報告提交時合并成冊,(四)證實性材料單獨成冊。普通A4紙雙面印刷、軟封面裝訂、字體為宋體小四號、行距為22磅。
2、申報組織或個人應向普陀區區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提交紙質合并材料(申報表、概述、自我評價報告)及證實性材料一式二份、電子文檔(含所有申報材料)一份。
*相關申報表及有關評價標準等資料
請從上海市普陀區官網:
http://www.shpt.gov.cn/scjgj/zw-gonggao/20211110/790047.html
下載,或掃描下方二維碼進行下載
五、申報程序
(一)申報組織或個人應于2022年1月15日前將申報材料交普陀區區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設在普陀區市場監督管理局)。
(二)申報組織和個人所在單位的所在地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或行業主管部門,應對本行業或本區域內組織或者個人提交的申報材料進行認真核實,并在申報表上簽署推薦意見。
(三)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將對申報組織和個人的基本條件和申報材料進行審查。通過資格審查的,正式受理其申報。
六、申報聯系方式
普陀區區長質量獎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聯系地址:大渡河路1668號3號樓803室
聯系人:施澐、李靜
聯系電話: 52564588-4802、4803
電子郵箱:lij1@shpt.gov.cn
郵政編碼:200333
聯系時間:即日起至2022年1月15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30(法定節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