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松江區利用外資專項支持申報指南
一、制定依據
1、滬松府規〔2018〕10號《上海市松江區人民政府關于印發<松江區關于加快G60科創走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的通知》。
2、滬松經〔2019〕85號《松江區利用外資專項支持實施細則》。
二、制定目的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落實《國務院關于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利用外資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5號)、《國務院關于促進外資增長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7〕39號)、《國務院關于積極有效利用外資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國發〔2018〕19號)、《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擴大開放加快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若干意見》(滬府發〔2017〕26號)有關要求,在更大范圍、更廣領域、更高層次上擴大開放,進一步積極有效利用外資,加快構建本區開放型經濟新體制。
三、支持對象
1、在本區依法登記注冊納稅、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外商投資企業;
2、申報企業治理結構完善,財務制度健全,符合我區發展規劃及產業導向的,申報之日起前2年內經營過程中無重大違法違規行為、未由于“三高”受到重大處罰。
3、申報企業須按時完成上海外資信息管理系統申報工作并確認通過。
四、支持標準
自2018年11月7日起,對新引進及增資的外商投資項目,注冊資本中的外方出資達600萬元(含600萬元)以上且在1年內到位的,按實際到位資金的3%給予資助。單一申報年度每個企業累計資助最高500萬元;單個項目累計資助最高500萬元。
已享受資助的企業,遷出我區或減資,企業須全部或按比例退還資助。
五、申報材料及要求
(一)申報材料
1、松江區利用外資專項支持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
2、FDI入賬登記表;有關利潤分配、轉增資的驗資報告(復印件);
3、營業執照;有關增資的準予變更登記通知書(復印件);
4、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復印件);
5、企業信用報告(來源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
6、企業情況表(見附件);
7、享受產業扶持專項企業2019-2021年稅收情況明細表(見附件);
8、項目資金申請企業信息表(見附件);
9、承諾書(見附件);
10、其他相關材料。
(二)申報要求
1、申報單位必須確保申報材料的真實、準確和完整,實事求是,不得虛假申報和多頭申報。
2、申報材料一式兩份,加蓋企業公章。
六、申報流程
(一)申報企業登陸“松江區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服務平臺”網址,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申報項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將紙質申請材料報所在街鎮、經濟技術開發區。
(二)所在街鎮、經濟技術開發區對企業的申請資格、申請材料等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并出具推薦意見。
(三)申報企業向區經委遞交具有推薦意見的申請材料,區經委進行受理審核。
七、申報時間
2021年11月22日--12月22日
八、聯絡方式
聯系科室:外資科
聯 系 人:楊小偉 董汝謙
聯系電話:37722691 37722775
聯系地址:松江區人民北路3456號2號樓806室
附件:
1、享受產業扶持專項企業2019-2021年稅收情況明細表
2、企業情況表
3、項目資金申請企業信息表
4、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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