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浦區第十一批拔尖人才評選開始
楊浦各類優秀人才看過來,楊浦區第十一批拔尖人才評選工作開始啦!符合條件的你趕緊行動吧!
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重要論述,落實市委《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20〕22號)精神,進一步發揮好人才引領輻射作用,激發人才干事創業熱忱,營造近悅遠來人才生態,擬開展楊浦區第十一批拔尖人才評選工作,具體通知如下:
一、選拔對象及范圍
1.年齡一般在55周歲以下,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原則上已獲評國家級/省級(上海市)人才計劃及已獲評兩屆拔尖人才的不再參選)。
2.符合“品德素質優秀、專業貢獻重大、團隊效應突出、引領作用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基本條件:
品德素質優秀:具有堅定的政治品德、優秀的學術道德、良好的職業道德和社會公德。
專業貢獻重大:在相關領域已取得較突出的創新成果,為本區經濟社會發展做出突出貢獻。
團隊效應突出:能帶領一支結構合理、創新創造能力較強的專業團隊。
引領作用顯著:能夠在本區、本市乃至全國范圍內引領本專業、本學科、本領域的發展方向,起到良好的示范引領作用。
發展潛力較大:本人在相關領域顯示出明顯的創新能力、研發優勢和發展潛力;團隊成員具有較大發展潛力。
二、選拔原則
1.“全范圍”覆蓋。第十一批拔尖人才的選拔,遵循公開、公正、競爭、擇優的原則,注冊在本區的企事業單位人員均可參加評選,不受國籍、戶籍、身份、學歷、職稱限制。
2.“高標準”選拔。第十一批拔尖人才選拔以品德、能力、業績等作為評價標準,按照評選條件從嚴進行,堅持優中選優,寧缺毋濫。
3.“重團隊”評審。在個人才能評價的基礎上,突出人才團隊建設,申請者中個人引領作用顯著、團隊人才梯隊建設良好的,優先入選。
三、推薦平臺
選拔工作在楊浦區人才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開展,區委組織部(區人才辦)負責做好選拔評審的具體指導和協調工作。區級層面建立由各職能部門、相關領域專家、行業協會、社會組織、風投機構、企業家等組成的區拔尖人才評選委員會,下設科技類,創業類,企業經營管理類,教育類,衛生類,文化宣傳、法律體育類,高技能類,社會工作類8個專項評選平臺,由各相關部、委、辦、局負責。各平臺具體安排如下:
1.科技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科委負責。申報人應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能突破關鍵技術,帶動新興產業,研究方向處于國內國際前沿,著重評價人才的技術創新與集成能力、取得的自主知識產權和重大技術突破、成果轉化、對產業發展的實際貢獻等。
2.創業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發改委牽頭,會同區科委、區投資促進辦負責。申報人應為企業主要創辦人,具有高度社會責任感、良好公眾形象,具備國際視野,通曉行業規則,創辦企業在行業細分領域內處于領軍地位,著重評價人才創辦企業的行業地位、經濟社會效益和科技創新能力及個人社會履責情況等。
3.企業經營管理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投資促進辦牽頭會同區商務委負責。申報人應為執行董事會決議的企業實際經營負責人,具有良好的商業道德,在企業管理創新、制度創新、市場創新、技術創新等方面起到重要作用,以市場和出資人認可為重要標準,著重評價人才在幫助企業實現發展目標中所具備的科技創新變革力、品牌價值影響力、商業市場前瞻性等,突出對經營業績和綜合素質的考核。
4.教育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教育局負責。申報人應具有崇高師德,治學嚴謹,教學理念先進、教學成效顯著,職業素養高,在業內能充分發揮引領示范作用。著重評價人才的師德師風、教育教學、學生滿意、專業發展等方面的情況,突出教育教學業績評價。
5.衛生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衛生健康委負責。申報人應具有崇高醫德,長期在臨床一線工作,經驗豐富、診療水平高,具備專業特長,深受群眾贊譽。著重評價人才的醫德醫風、醫療醫技水平、群眾滿意等要素,合理確定不同醫療衛生機構、不同專業崗位人才評價重點,引入臨床病歷、診治方案等作為評價依據。
6.文化宣傳、法律體育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委宣傳部牽頭,會同區文化旅游局、區司法局、區體育局負責。申報人應具備較高的專業知識水平、豐富的實踐經驗,能力出眾、業績突出、群眾公認,在行業內具有較大影響,著重評價人才的能力業績和成果質量。
7.高技能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申報人應長期在生產一線工作,具備行業頂尖技藝技能水平,在重大賽事中獲得優異成績或在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實施中作出突出貢獻,著重評價人才的職業道德、技術水平和工作業績。
8.社會工作類拔尖人才選拔推薦平臺。由區地區辦會同區民政局負責。申報人應堅守社會社區工作專業倫理,具有扎實的專業知識和豐富的實務經驗,積極投身各項社會活動,工作成績突出,在行業內起到引領和帶動作用,著重評價人才的職業操守、社會價值和推動社會社區工作發展的工作實績。
注:對于難以區分專業的優秀人才可直接向區人才辦申報,在征詢各平臺意見后作適當安排。人才只能參與一個平臺的評選,如身份交叉重疊,可在平臺之間協調處理。
四、推薦途徑
1.單位推薦
各單位嚴格按照優秀人才選拔條件,提出推薦人選,并根據人選專業領域向相關平臺推薦。
2.專家或社會團體舉薦
專家舉薦: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可由本專業3名及以上專家聯名舉薦。舉薦專家應為本領域兩院院士、國家突出貢獻專家、國家級海外高層次專家、國家百千萬工程領軍人才及上海領軍人才等。
社會團體舉薦。專業學會、行業協會等通過政府社團管理部門登記的合法團體可以舉薦本學術技術領域中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參加選拔。
3.個人自薦
符合申報條件的優秀人才,可通過自薦向有關平臺申報參加選拔。
五、評選流程及時間安排
1.推薦舉薦(2021年10月31日前)
個人或單位填寫《楊浦拔尖人才申報表》(1式3份,單位蓋章),申報附件材料復印件(1式3份)(單位蓋騎縫章)及附件材料原件,送交各平臺受理點進行初審。專家或社會團體推薦需填寫《推薦表》作為附件材料向各平臺提交。
2.平臺審核(2021年11月30日前)
各平臺按照要求對申報者所提供材料進行初審,原則上按3:1的比例對照各平臺評選名額確定通過初審名額。通過初審的人才需填寫《楊浦拔尖人才平臺申報情況匯總表》報區人才辦,并報各平臺部門分管區領導。
3.平臺初評(2021年12月1日-12月31日)
各平臺提交評選方案(包括遴選工作委員會組成情況、評選工作安排等)至區人才辦。
各平臺依照申報基本條件對申報人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情況及時反饋用人單位。按照排序提出推薦人選,同時將推薦對象紙質材料及電子版(《楊浦拔尖人才申報表》、附件材料各1份)、選拔工作綜合報告(包括平臺申報情況、評審情況、人選排名情況等)交區人才辦,推薦人選排序名單報分管區領導。
4.核實復審(2022年1月1日-2月28日)
區人才辦在匯總各平臺推薦人選名單后,綜合各方意見,提出建議人選。通過市場監管、稅務、公安和征信等信息平臺對建議人選及所在單位有關情況進行調查核實。
5.批準確定
區人才辦將建議人選名單提交區委審議通過后,以一定方式向社會公示7天,最終確定“楊浦區第十一批拔尖人才”名單。
六、獎勵待遇
1.人才獎勵。拔尖人才享受獎勵總計3萬元。拔尖人才在管理期限內目標評估中合格的,發放獎勵。
2.體檢和就醫。每年組織拔尖人才進行一次健康體檢。發放拔尖人才綠色就醫卡,方便人才就醫。
3.沙龍活動。不定期策劃組織符合人才需求的各類活動,完善拔尖人才常態化聯誼交友平臺。
4.強化宣傳。利用新媒體平臺廣泛開展宣傳,開展線下人才成果展示活動,擴大楊浦拔尖人才品牌效應,增強人才獲得感和感受度。
5.配套提供“楊浦人才服務一卡通”,按照人才分類認定享受人才專員、教育咨詢、健康管理、健身指導、文化家庭、人才發展、人力資源、市場服務等8大類服務。其他待遇參照楊浦區高層次人才管理服務相關規定。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