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工作的通知
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有關單位:
根據《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0〕9號)的規定,現啟動2021年度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申報認定工作。
請符合申報條件的企業(單位)在2021年10月13日前將申報材料遞交至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初審后于10月18日前將相關材料遞交至市商務委,有關要求詳見附件。
特此通知。
聯系人:
王敬云,23110709
宋欣平,23110707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2021年9月27日
附件:
1.《上海市商務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和示范項目認定管理辦法〉的通知》(滬商規〔2020〕9號)
2.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申報
3.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基地集聚企業情況
4.上海市服務貿易示范項目申報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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