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批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傳承基地等有關事項的通知
普文旅發 〔2021〕 27號
各街道、鎮,各有關單位、個人:
為弘揚中華優秀傳統文化,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大發展大繁榮,推動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完善我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體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非物質文化遺產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我國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意見》(國辦發〔2005〕18號)《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條例》和《上海市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管理辦法》(滬文廣影視規〔2018〕1號),區文旅局將于近期開展第六批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傳承基地的申報和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條件
(一)申報第六批上海市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須符合以下條件:
1.本行政區域內的單位和個人均可作為普陀區第六批非物質文化遺產的項目申請主體;
2.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的申報項目,應當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1)具有展現中華民族文化創造力、杰出價值的;
(2)扎根于相關社區的文化傳統,世代相傳,具有鮮明上海和普陀地方人文特色的;
(3)具有促進中華民族文化認同、增強社會凝聚力、增進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作用,以及文化交流重要紐帶作用的;
(4)出色地運用傳統工藝和技能,體現出高超水平的;
(5)具有見證中華民族活的文化傳統獨特價值的;
(6)能夠見證過去某一重要文化事象或失傳的歷史記錄,及其重要發展階段或代表人物,可供認知一個群體文化發展史或一個地區文化發展史的相關方面的;
(7)能夠標志某個社會群體在某一歷史時期的精神認同,某個行業的地方學術、技藝流派、代表人物和標志機構,同時可以體現歷史與文化多樣性的;
(8)能夠反映某種城市工商產業的發展脈絡,作為人類社會變革時期工作領域見證的;
(9)對維系中華民族的文化傳承具有重要意義,同時因社會變革、或城市化、或缺乏保護措施、或文化移入而面臨消失危險的。
3.申報主體不是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應獲得申報項目傳承人(團體)的授權。傳承于不同地區,并為不同社區、群體所共享的同類項目,有關各方可協議聯合申報。
(二)申報或被推薦第六批上海市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須符合以下條件:
1.熟練掌握并承續某項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范圍為列入上海市普陀區人民政府公布的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第四批、第五批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名錄和準備申報第六批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2.在該領域內具有代表性和較大影響;
3.在該項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傳承中具有核心作用,積極開展傳承活動,培養后繼人才;
4.德藝雙馨,愛國敬業。
二、申報材料
(一)申報材料總目錄
制作一份提交材料總目錄,附在整體材料之前,包含申請書、項目申報書、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表、保護傳承基地申請書、輔助材料,須標明編號、文件名稱、介質類型、知識產權所有者的姓名及必要的文字說明和相關信息。
(二)申請書
對申請項目的名稱、申報者、申報目的和意義進行說明,由申請單位(人)簽字蓋章。
(三)項目申報書
包括項目簡介、基本信息、項目保護單位、項目論證、項目管理、保護計劃、相關承諾、授權及聲明等(具體格式見附件1)。
(四)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表
包括申請人或被推薦人的基本情況、個人簡歷、傳承譜系、學習與實踐經歷、技藝特點、個人成就、持有該項目相關實物、資料情況、參與社會公益性活動情況、為該項目保護傳承所做的其他貢獻、代表性照片、身份證明、本人申請及授權書、項目保護單位意見等(具體格式見附件2)。
(五)保護傳承基地申請書
包括保護傳承基地概況、近兩年來已開展保護傳承活動的主要內容、規模、特色及成效、今后兩年保護傳承基地建設的基本思路與規劃等(具體格式見附件3)。
(六)輔助資料
包括音頻、視頻、代表性圖片,申報項目、單位、申報人或被推薦人成就的相關證明材料,分布圖及其他圖表,歷史文獻、書面資料、宣傳冊、簡報等,以及其他有助于說明申報項目的資料等。
三、申報材料要求:
(一)項目申報書、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表、保護傳承基地申請書內容充實,表達準確,簡明扼要,重點突出。
(二)項目申報書、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表和保護傳承基地申請書一律以A4紙印制,裝訂成冊,一式9份,電子版本發送至指定郵箱;輔助材料電子版本一式二份,使用CD光盤拷貝,光盤上標注項目名稱、報送單位等信息;所有申報材料及輔助資料將全部歸檔,不再退還。
(三)申報截止日期:2021年10月25日。
(四)凡不符合項目申報條件、申報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未確定項目保護單位、超過申報時限的,一律不予受理。
四、申報程序
(一)申報單位或個人向區文旅局提出項目申請材料;
(二)區文旅局組織專家委員會對申報項目、代表性傳承人、保護傳承基地進行評審,經評審通過,向社會進行公示,公示期滿后,上報區人民政府批準,列入本區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
申報受理單位: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和旅游局
地址:上海市普陀區銅川路1321號2號樓1413室
聯系人:殷老師
聯系方式:52564588-7464
咨詢時間:即日起至10月25日,法定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電子郵箱:ptwljzyfzk@163.com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1年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書
2.2021年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項目代表性傳承人推薦表
3.2021年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傳承保護基地申請書
上海市普陀區文化和旅游局
2021年9月9日
相關附件
附件1:2021年普陀區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項目申報書.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