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申報2021年度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總部經濟項目)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根據《松江區關于加快G60科創走廊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規定》(滬松府規〔2018〕10號)、《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松經〔2019〕59號),為鼓勵在松企業總部進一步集聚實體業務,拓展功能,提升能級,促進經濟轉型發展,現就組織申報2021年度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總部經濟項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對象
2021年之前被認定為松江區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高成長性總部并在扶持期限內的企業。
二、支持標準
按照《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松經〔2019〕59號),對經認定新引進的國內大企業總部、區域性總部、高成長性總部分別給予最高1000萬元、700萬元、400萬元的開辦費資助;存量企業認定為總部的,其對松江區增量貢獻部分,可比照新引進總部的相應政策給予支持。
按照《松江區總部經濟企業發展專項支持實施細則》(滬松經〔2019〕59號),在本區租賃研發辦公用房的,認定后三年內,每年按照其研發辦公用房租金實際發生額給與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認定后購建自用研發辦公用房的,按不高于購建價的10%且不超過申請前兩年所繳納稅收形成的地方實得部分,參照開辦費的標準分別給予一次性補貼。
三、申報材料
(一)申請開辦費資助的總部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1、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總部經濟項目)申請表(網上直接打印);
2、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申報街鎮(園區)意見書(街鎮園區蓋章確認);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蓋章);
4、企業2019年和2020年年度會計報表和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企業2019年和2020年年度完稅證明(按所屬期);
6、總部運營報告;
7、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附件1);
8、無重大違法違規的情況說明(附件2);
9、企業信用報告(包含經營異常記錄、欠稅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
(二)申請辦公用房資助的總部企業需提交的材料
1、松江區產業轉型升級發展專項資金(總部經濟項目)申請表(網上直接打印);
2、松江區產業專項扶持項目申報街鎮(園區)意見書(街鎮園區蓋章確認);
3、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蓋章);
4、企業2019年和2020年年度會計報表和財務審計報告(復印件);
5、企業2019年和2020年年度完稅證明(按所屬期);
6、總部運營報告;
7、自用辦公用房的租賃協議,或購買自用辦公用房的購房合同,或自建辦公用房的房地產權證(復印件)以及其他相關材料;
8、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聲明;
9、無重大違法違規的情況說明;
10、企業信用報告(包含經營異常記錄、欠稅記錄、行政處罰記錄等)
申請表、認定材料和所有附件材料均需上傳申報平臺,同時紙質材料加蓋單位公章后編碼膠裝成冊(一式二份)逐級上報。
第四條 申報時間
網上申報時間:2021年9月6日至9月15日
材料提交截至時間:2021年9月18日
第五條 申報流程
(一)申報企業登陸“松江區科技創新與產業發展專項資金項目申報服務平臺” http://xmpt.songjiang.gov.cn,填報企業基本信息、申報項目信息及其他材料,并按要求將紙質申請材料報所在街鎮、開發區。
(二)所在街鎮、開發區對企業的申請資格、申請材料等的真實性、準確性進行審核,并出具推薦意見。
(三)申報企業向區經委遞交具有推薦意見的申請材料,區經委進行受理審核。
六、聯系方式
聯系科室:區經委服務業促進科
聯系人:陳琳娟 37737137 郭小龍 37737131
聯系地址:松江區人民北路3456號2號樓807室
上海市松江區經濟委員會
2021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