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專項資金項目申報開始啦
一、申報范圍
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7月31日期間,在浦東新區范圍內投資建成的單個裝機容量不低于1兆瓦(MW)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二、申報條件
企業注冊地、稅收戶管均在浦東新區(臨港地區企業由臨港新片區管委會組織項目申報);
項目審批手續完備規范;
項目建成并完成并網接入;
項目竣工驗收合格;
項目投資主體信用狀況良好;
一個建設主體只能申報1個符合上述要求的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
三、申報材料
《浦東新區分布式光伏發電項目資金申請表》
投資主體營業執照復印件;
項目備案文件;
浦東新區供電公司出具的項目并網驗收意見;
項目審價報告;
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四、補助標準
給予項目投資主體項目固定資產投資額(光伏相關部分投資總額)20%的一次性補貼。單個項目補貼總額不超過500萬元。
五、申報程序
符合申報條件的項目,申報單位需于2021年8月10日前將申報材料直接報送至浦東新區發改委產業發展處(世紀大道2001號3號樓321室),聯系人,吳華東(28282582)。
浦東發改委將按照相關要求開展申報項目評審、補貼項目審定等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