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進一步做好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根據上海市職稱評審工作相關要求,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委會設置
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原上海市工程系列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以下簡稱“評委會”)。
二、申報專業和范圍
(一)申報專業
生物與醫藥、制藥工程、生物制藥、化學制藥、中藥制藥、醫療器械
(二)申報范圍
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可以在本評委會申報職稱:
1.經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認定辦公室認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中,從事高新技術項目(成果)研究、開發、生產、應用、產業化的專業技術人員;
2.經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中,從事高新技術及產品研究、開發、生產、應用、產業化的專業技術人員;
3.本市科研院所及所屬科技企業中從事高新技術及產品研究、開發、生產、應用、產業化的專業技術人員。
三、申報條件
(一)基本條件
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遵守憲法和國家法律、法規,恪守職業道德,具有良好的職業操守和從業行為。
(二)崗位條件
在本市企事業單位和社會組織相應專業技術崗位上工作的在職專業技術人員,至申報截止當日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可以在本評委會申報職稱:
1.具有本市戶籍;
2.持有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
3.近2年內在本市累計繳納社會保險滿12個月。
(三)學歷和資歷要求
1.理工類相關專業博士學位獲得者,經考核合格及以上;
2.理工類相關專業研究生畢業獲碩士學位后,從事專業工作滿兩年,近兩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3.理工類相關大學本科、專科畢業,受聘助理工程師工作滿四年,近三年考核為合格及以上。
4.對于先評聘助理工程師職務,后取得相關專業在職本科及以上學歷的人員,在取得在職學歷后從事工程技術工作滿一年方可按在職學歷計算資歷年限。
5.任職資歷自按規定聘任助理工程師職務起算,計算到2021年12月31日。受聘助理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需提交單位出具的聘任證明文件,或提供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一印制的《專業技術職務聘任表》以示證明(可到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網上辦事-表格下載-人事人才欄目下載)。
(四)論文論著或專業技術總結要求
提交的論文(著作)及參與項目專業技術總結,須為在職期間完成,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獨立撰寫由本人承擔的科研項目、生產項目或工程設計項目的技術工作總結一篇以上,在總結中必須闡明項目水平及本人在項目中的作用及貢獻;
2.參與編寫過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教材或著作,其中本人撰寫的字數不少于兩萬字;
3.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撰寫過與本人所從事專業工作密切相關的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專業論文一篇以上。
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學生在校期間論文以及專業學位論文不能作為職稱申報論文,中級職稱的申報論文不要求發表。公開發表過的論文需同時上傳期刊封面、目錄和正文。
評委會對申報人所提交論文(著作除外)將隨機抽取部分進行重合度檢測,經查實存在學術造假行為的,實行“一票否決”。若申報人自己已進行過論文查重,可將查重報告隨論文一起提交。
除獨著(譯著)僅需上傳封面、目錄及封底外(PDF格式,合并成一個文件作為論文附件上傳),其他論文提交,需上傳封面、目錄、內容(PDF格式),以及所有論文的WORD版本,并確保與所提交的書面材料完全相同。凡未按要求上傳論文材料的,評委會不予受理。外文論文需同時提供中文譯稿。
(五)繼續教育要求
按照《關于完善本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公需科目培訓工作的通知》(滬人社專【2017】256號)的要求,結合本專業的情況,對申報2021年本評委會的申報人員提出繼續教育要求如下:
1.公需科目:累計完成90學時(其中必修課程不少于45學時,必修課學時可以抵扣選修課學時)。公需科目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市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網”(http://www.sacee.org.cn)。
2.專業科目:累計完成180學時。其中,《醫藥專業科目》網絡必修課90學時,《醫藥專業科目》選修課90學時(含面授課程30學時,線上網絡課程60學時)。專業科目報名事宜,請查詢“上海醫藥職工大學網站——醫藥之大”(www.yiyaozhida.cn)。
四、申報說明
(一)申報人當年只能申報一個評委會的一個專業,一旦發現多處申報立即由相關評委會取消資格,三年內不得申報。
(二)申報人需準確、規范、完整填報單位信息、學習經歷、工作經歷、崗位職務、論文論著、項目成果、業績獎項等內容,無虛報、漏報、偽造、夸大或抄襲行為。因失實、虛假造成的后果由申報人承擔。
(三)當年度達到退休年齡和已辦理退休手續的專業技術人員不符合申報條件(按國家規定辦理延長手續的除外,但申報時需提供延長退休審批表和近一年社保繳費記錄)。
(四)事業單位申報人員應根據本單位專業技術崗位設置情況,按崗位缺額進行推薦申報,缺額推薦意見由單位人事部門填寫在《職稱申報表》“所在單位核實意見”欄內。
(五)申報人員所屬的部門系統中有相應專業評審委員會的,向相應評審委員會申報。
(六)對優秀專業技術人員,可按《關于完善本市科技創新領域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工作的實施細則》(滬人社專發〔2016〕2號)文件規定,突破學歷、任職資歷要求,經所在單位考核申請,由區以上行業主管部門、專業學會(協會)或者2名以上本市在職高級職稱同行專家推薦后(專家推薦意見表見附件2),按創新創業業績、成果轉化效果效益、科研價值評價等進行分類評議。
(七)對于上一年度評審未通過的人員,除在申報當年取得以下情況外,不予受理:
1.申報當年作為項目團隊關鍵技術人員獲得經認定的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A級,須提交項目完成及相關證明材料。
2.當年取得突出業績和重大貢獻(在專業領域取得省部級及以上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技術發明獎等政府獎項,有個人證書。
3.申報當年在公開發行的相關專業刊物(有書刊號)獨立發表論文一篇及以上。
(八)在網上申報截止日前,需提供完備的申報材料。對于申報截止日后見刊的論文、取得的其他材料,不作為今年申報的依據。
五、申報流程
2021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工作相關流程如下:
(一)網上申報
2021年7月26日至2021年8月26日,申報人登錄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http://rsj.sh.gov.cn)-政務公開-職稱專家-“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選擇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進行網上注冊申報。
申報人如實注冊用戶信息、填寫基本資料,按照要求上傳規定的申報材料。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應上傳至系統。申報材料填寫和附件上傳完成后,經檢查無誤,點擊提交,同時打印申報表。(請確認上傳附件不含病毒,否則可能導致材料上傳不完整而影響評審)。再將申報表中的“所在單位核實意見”頁寫上核實意見并蓋章后原件掃描上傳至“單位意見”欄中,并提交。
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相關表格”欄目內《申報職稱評審誠信承諾書》、《申報中級職稱評審書面材料目錄》需下載,手書填寫完整后依原路徑上傳。為方便申報人網上填報,可參考《職稱服務系統填報樣張(中級)》。
(二)材料初審
評委會辦公室將對網上申報材料進行審查。初審未通過者,經由上海市職稱服務系統退回。
(三)材料報送
網上申報材料經初審通過后,申報人打印受理憑證,根據要求整理好書面材料,由單位人事部門對材料進行審驗并蓋章后攜受理憑證報送網上所選受理點或市、區人才服務中心受理點(見附件3)。
(四)公示發證
評審結束后,評委會辦公室將在上海市科技創業中心網(www.shtic.com)公示評審結果。公示結束后,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制作中級職稱證書(電子證書)。
六、申報材料報送要求
(一)申報人員需要遞交的材料:
1.申報中級職稱評審書面材料目錄1份(見附件1,貼于自備材料袋外);
2.《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表》3份;(紙型,A4)
3.受理憑證;
4.申報職稱評審誠信承諾書。
(二)需要原件查驗的材料包括:
1.身份證、學歷和學位證書(海外學歷證書、2002年前所獲得的國內學歷證書需提供驗證報告)、資格證書、繼續教育合格證書等證書和其他相關書面證明材料原件;
2.已發表的送審論文或著作,需提供原件當場查驗后,交還給申報人;
3.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證書(含成果研制及轉化主要參與人員名單)或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證書原件。
4.持有《上海市居住證》的外省市專業技術人員,還須提供有效期內的上海市居住證。在外省市單位工作期間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須提供該單位出具的證明。
5.申報人所在單位組織人事部門對申報人填寫的《中級職稱評審申報表》內容進行核實,并在“工作經歷、業績、論文、科研項目、年度考核、崗位空缺等情況核實意見”欄內對申報者作為評審的各項主要業績方面明確寫上核實意見后加蓋單位公章。
七、書面材料報送時間、地點、聯系方式
(一)材料報送時間:
2021年10月8日至2021年10月20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30-11:30,下午1:00-4:00,國定節假日除外)。
(二)材料報送地點:
1.按照網上所選受理點遞交申報材料(具體地址見附件3)。
2.為方便專業技術人員書面材料提交,申報人還可將書面材料(含原件)提交市、區人才服務中心職稱材料受理服務窗口,由受理服務窗口審核后代為報送(具體地址見附件3)。
(三)聯系方式:
聯系人:鄧老師
聯系電話:021-53086462
(四)收費說明:
每人600元(網上繳費),付費確認后不再辦理退款。
當年度未通過評審,費用不予退還。
上海市工程系列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類生物與醫藥專業中級職稱評審委員會
2021年7月20日
下載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