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上海產業菁英”高層次人才選拔的工作提示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新時代上海實施人才引領發展戰略的若干意見》(滬委發〔2020〕22號)精神,進一步實施人才引領產業高質量發展戰略,聚焦重點領域加快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和產業化能力的產業高層次人才,經研究,市委市政府決定組織開展2021年“上海產業菁英”高層次人才選拔工作。
一、選拔對象及范圍
聚焦本市“十四五”規劃確定的先進制造業重點產業領域,以產業化項目為載體,面向各類企業選拔產業化創新成果顯著、經濟效益明顯,團隊成長性好、市場認可度高的創新創業人才。2021年擬選拔產生200名左右產業菁英。
(一)產業領軍人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產業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工作的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提出申報:
1、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即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企業女性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符合“品德素質優秀、專業貢獻重大、團隊效應突出、引領作用顯著、發展潛力較大”的基本條件。
3、在優化企業體制機制方面有重大改革創新,并經市場檢驗,對推動產業發展和技術創新取得重大貢獻;或在核心技術開發、創新成果產業化中有重大成果,在解決關鍵“卡脖子”技術難題中取得重大成就;或在本行業中技能拔尖、技藝精湛,在基礎制造、傳統企業升級、新技術新工藝推廣中取得重大突破。
(二)產業青年人才
在本市行政區域內重點產業領域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工作的高層次青年人才,符合下列條件的,可提出申報:
1、年齡不超過40周歲,即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有較強的研究能力和創新思維,在重點產業領域有良好的發展潛力。
3、在產業領域具有市場敏感性、機遇把握能力強,有獨到的經營管理理念和成功的經營管理模式,具有一定行業影響力;或在產業領域取得較突出的創新成果,為推動產業發展作出一定貢獻,一般應當取得博士學位;或在本行業中掌握關鍵技術,解決生產過程中的實際問題,一般應在國際或國內重大職業技能競賽活動中取得優秀成績。
二、選拔原則
聚焦創新、鼓勵創業、依托項目、平等擇優。
三、推薦平臺及途徑
(一)推薦平臺
推薦申報工作在“產業菁英”高層次人才申報平臺(http://61.129.0.62:10888/)上進行。
(二)推薦途徑
單位推薦、專家舉薦或社會團體舉薦、個人自薦,最終都由單位審核后申報。
四、時間安排
1、單位動員(7月15日-7月30日)。各單位廣泛發動,鼓勵本單位符合條件的高層次人才踴躍參與產業菁英人才項目的申報工作,并對申報對象嚴格把關,結合產業發展實際,參照選拔標準,好中選優進行推薦。
2、單位注冊(7月30日-8月10日)。用人單位登錄申報平臺進行單位注冊,注冊時需上傳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企業上年度納稅證明等相關認證材料用于審核,審核通過后方可申報。
3、個人填寫信息、單位審核申報(7月30日-8月20日)。
(1)已完成注冊的單位,用單位賬號為本單位擬申報人員進行網上注冊,取得個人賬號和密碼,由個人網上填寫相關信息。所填寫考核業績均應上傳佐證的附件材料。專家和社會團體舉薦的申報對象還需分別填寫《專家舉薦表》《社會團體舉薦表》。試行申報人誠信承諾,對申報材料弄虛作假實行“一票否決”。
(2)單位應對個人材料進行審核,對與實際不符的材料退回個人重新填寫。審核無誤后,完成網上上報。
4、受理點初審(8月8日-8月27日)。各區經委(商務委)對申報材料進行初審。在滬央企申報材料由市經濟信息化委初審。若人選不符合條件,則系統審核不通過;若材料不符合要求,則退回個人,修改后重新提交,單位需在規定時間內完成修改提交。各區經委(商務委)根據初審結果形成申報推薦匯總表報送市經濟信息化委。
5、專業評審(8月27日-9月22日)。市經濟信息化委組織現場評審,根據評審情況,確定擬入選人員名單。
6、批準確定(9月22日-10月15日)。擬入選人員經市經信工作黨委、市經濟信息化委審議通過,并在一定范圍內公示無異議后,確定正式入選人員名單。
五、區經委聯系方式
37737331 3773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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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產業菁英選拔通知0715.pdf
《上海產業菁英——產業領軍人才申報表》樣表.docx
《上海產業菁英——產業青年英才申報表》樣式.doc
專家舉薦和社會團體推薦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