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
滬經信節〔2021〕465號
各區經委(科經委、商務委)、發展改革委、工業集團、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國務院關于加快建立健全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上海市2021—2023年生態環境保護和建設三年行動計劃》工作部署,加快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積極支撐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我們制定了《上海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附件:上海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2021年6月18日
附件:【上海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docx】
上海市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
為貫徹落實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加快產業綠色高質量發展,積極支撐全市碳達峰、碳中和工作,根據《上海市產業綠色發展“十四五”規劃》導向,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思路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高質量發展要求,按照全產業鏈和產品全生命周期綠色發展理念,以綠色工廠、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企業為載體,對標國際先進、國內領先水平,把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打造成為制造業轉型升級的示范標桿。
二、建設原則
政府引導,企業主體。發揮政府在推進制造業綠色發展中的引導作用,提高綠色制造示范企業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加強公共服務資源建設,做好創建指導服務。進一步強化企業在制造業綠色發展中的主體地位,充分發揮市場驅動作用,激發企業綠色發展的內生動力,積極履行社會責任,帶動行業區域綠色轉型升級。
創新驅動,標準引領。積極推動制造業綠色發展技術創新和管理創新,加快先進適用綠色工藝技術及裝備的推廣應用,促進制造業綠色改造和轉型升級。加快完善綠色產品、綠色園區、綠色供應鏈以及綠色評價服務等標準體系,發揮標準引領作用,規范和促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全面推進,協同創建。全面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積極引領新建企業高起點綠色發展,推動存量企業綠色轉型,鼓勵科研院所、行業協會、生產企業、服務機構、金融機構等共同參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工作,實現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協同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各項工作。
三、建設目標
全面推進綠色制造體系建設,形成“比、學、趕、超”的綠色發展氛圍。“十四五”末,創建200家以上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打造一批國家級示范,推進10家綠色設計和零碳工廠試點,推動長三角綠色生態一體化示范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新建企業綠色工廠全覆蓋,全市重點用能企業綠色創建占比達25%以上,綠色產品供給量大幅提升,綠色制造水平顯著提升。
表1 “十四五”綠色制造體系創建目標
序號 | 主要目標 | 細化領域 |
1 | 創建10家綠色設計示范企業 | 在塑料、包裝、日化、家電、機械、汽車、電子等領域創建10家綠色設計示范企業。 |
2 | 創建200家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綠色園區/綠色企業 | 國家級綠色工廠100家,電子電器、機械行業綠色供應鏈10家,國家級綠色園區占比20%以上,在汽車、醫藥、化工行業創建3家綠色企業(工業集團)。 |
3 | “3+6”產業綠色占比35%以上 | “3+6”產業綠色工廠/綠色供應鏈達100家以上(含“十三五”),其中: 集成電路產業占比50%以上; 生物醫藥產業占比50%以上; 汽車制造產業占比30%以上; 時尚健康產業占比35%以上; 新材料產業占比30%以上; 電子信息產業占比40%以上。 |
4 | 開展零碳工廠試點 | 開展2-3家零碳工廠試點示范。 |
5 | 培育綠色評價服務機構20家 | 五星級機構5家,四星級機構7家,三星級機構8家。 |
6 | 培養500名綠色專業人才 | 綠色評價服務機構100人,企業綠色設計300人,綠色供應鏈管理100人。 |
四、建設內容
(一)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1、綠色工廠。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企業建設和生產,積極開展綠色提升改造,創建一批用地集約化、原料無害化、生產潔凈化、廢物資源化、能源低碳化的綠色工廠,打造一批國家級示范。
2、綠色產品。以面向市場化的終端消費品為主要對象,開發全生命周期過程對生態環境和人體健康無害或危害小,資源能源消耗少、品質高的產品。
3、綠色園區。將綠色發展理念貫穿于園區規劃、空間布局、產業發展、能源利用、資源利用、基礎設施、生態環境、運行管理等各方面,引導園區內企業積極開展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4、綠色供應鏈管理企業。在行業龍頭企業或供應鏈環節關鍵企業中,加強產品設計、原料采購、生產、運輸、儲存、銷售、使用、回收和報廢處理的全過程管理,帶動上下游供應鏈整體綠色發展。
5、綠色企業。在汽車、醫藥、化工等領域打造一批在行業內具有龍頭領軍作用,主動履行綠色發展社會責任,將綠色發展理念融入企業經營管理,制定實施綠色發展戰略,所有工廠都應用綠色設計和制造技術的企業集團。
(二)綠色設計試點示范
1、圍繞產品全生命周期,樹立綠色設計理念,加快開發具有無害化、節能、環保、低耗、高可靠性、長壽命和易回收等特性的綠色產品,重點在塑料、包裝、電氣電子、機械裝備、汽車及配件、再制造等行業開展綠色設計試點,形成10家綠色設計示范企業。
2、加快工業產品全生命周期資源消耗、能源消耗、污染物及溫室氣體排放、人體健康影響等要素的生態影響基礎數據庫建設。推動企業綠色材料庫、設備資源庫、綠色工藝庫等建設,提升企業綠色設計應用轉化能力。
3、加強綠色設計工具開發和使用能力建設,鼓勵有條件的企業率先開展產品碳足跡評估和認證,發布產品碳足跡聲明,開展產品減碳工作,支持企業碳達峰、碳中和行動。
(三)長三角綠色生態一體化示范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建設
1、以全生命周期理念為指導,按照綠色化、循環化、系統化、一體化的思路建設長三角綠色生態一體化示范區、自貿區臨港新片區。
2、示范區內新建公共建筑按照綠色建筑二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新建重點用能企業按照綠色工廠四星級及以上標準建設。
3、示范區現有區級重點用能企業全部按照綠色工廠標準進行綠色化提升改造。
(四)“3+6”產業綠色創建
1、推進集成電路、生物醫藥、人工智能產業綠色發展,依托龍頭企業的技術優勢和研發力量,發揮行業協會的引領作用,打造10家國內標桿綠色工廠。
2、圍繞電子信息、生命健康、汽車、高端裝備、先進材料、時尚消費品等高端產業,加強企業自身綠色改造提升,形成上下游產業鏈的信息共享,形成10條具有代表性的綠色供應鏈。
3、推進數字賦能與綠色制造融合發展,圍繞企業能源利用、資源節約、環境管理、生產過程等,加強數字賦能數據分析,提升企業生產效率、能資源利用效率,促進生產方式綠色轉型。
(五)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建設
1、針對本市特色產業園區、生產性服務園區(工業轉型創意園區)、園中園(企中園)等,制訂綠色園區評價標準。
2、結合本市產業特點,綜合國家發布的綠色產品標準、行業發布的綠色產品標準,制訂市級綠色產品標準,發布市級綠色產品目錄。
3、結合本市總部經濟突出、企業管理職能剝離等特點,針對生產性服務、供應鏈管理、集團化管理企業,制訂綠色供應鏈管理標準體系。
(六)綠色金融創新
1、創新多元化綠色信貸產品,加強產業綠貸服務平臺建設,幫助四星級綠色企業精準對接銀行,提升融資效率、降低融資成本。
2、制定綠色項目評估認定方法,篩選出具有“綠色屬性”的項目,發布綠色項目目錄,開展項目路演,加強資本與綠色項目的對接。
(七)綠色制造公共服務能力建設
1、評價機構能力建設。以工業節能與綠色發展評價中心為核心,以節能診斷服務機構為主體,培育20家綠色評價服務機構,其中五星級5家,四星級7家,三星級8家。
2、服務平臺建設。依托行業協會、綠色制造聯盟打造一個集標準研究、評價咨詢、技術創新、綠色金融等服務內容一體化的專業化綠色制造服務平臺。
3、專業人才建設。依托高校、節能環保高技能人才基地,開發綠色制造培訓課程,切實提升綠色制造人才的能力水平和綜合素質,培養一批專業化人才。
4、行業自律建設。參照《綠色制造體系評價參考程序》以及節能服務行業自律要求,加強對第三方機構的規范化管理,引導行業規范化發展。
五、創建程序
(一)建立創建培育庫。各區、工業集團根據產業基礎、行業特點、發展規劃等實際情況,加強摸排梳理,充分動員,擇優選擇一批具備綠色創建基礎和條件的企業、園區,建立綠色制造體系創建培育庫。
(二)實施綠色創建。列入培育庫的企業、園區,認真對照評價標準,開展綠色創建活動,通過開展體系建設、管理提升、節能減排項目等,提升相關綠色指標。
(三)組織申報。綠色制造示范遵循自愿申報原則。認為已達到創建標準的單位,根據每年申報通知及時向各區、工業集團提交申報材料。各區、工業集團對申報單位進行審核,對無異議的單位推薦市經濟信息化委進行技術評審。
(四)公布示范名單。市經濟信息化委將委托專業機構對綠色制造體系創建申報材料進行技術評審,并會同相關部門確定示范名單,發文公布,并擇優推薦參加國家級綠色制造示范評選。
六、監督管理
(一)評價機構管理
1、基本要求
開展綠色制造體系評價工作的機構應滿足以下條件: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事業單位、行業協會等,具有開展相關評價的經驗和能力;
(2)具有固定的辦公場所及開展評價工作的辦公條件,具有健全的財務管理制度;
(3)從事綠色評價的中級職稱(或等同中級職稱)以上專職人員不少于10人,其中能源、環境、生態、系統評價等相關專業高級職稱(或等同高級職稱)人員不少于5人;
(4)評價機構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評價程序,熟悉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和標準規范;
(5)具備開展綠色工廠、綠色工業園區、綠色供應鏈、綠色企業等領域評價的能力,近五年主導或參與綠色制造相關評審、論證、評價或省級以上科研項目,或國家及行業標準制定、綠色制造相關政策制定等。
2、監督管理要求
(1)評價機構應與申報主體自評價活動保持獨立性,不得為利益相關方實施評價,不得參與自評價報告編寫。同一法人的評價機構每年開展的綠色制造體系評價項目總計不得超過15項。
(2)開展綠色產品認證機構,應獲得國家認證認可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并按照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技術規范/認證認可規則開展工作。
(3)評價機構應客觀公正,對所評價的綠色制造名單單位信息真實性終身負責,經查實在自我聲明、第三方評價、產品認證等過程中存在造假情況的評價機構或產品認證機構將列入信用不良記錄名單,五年內不予采信其所出具的評價報告或認證結果。
(二)綠色示范單位管理
1、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應于每年底前在綠色制造公共服務平臺按要求報送相關的綠色發展數據指標,進行自我聲明。
2、按照“三年一復核”原則,市經濟信息化委組織對綠色制造示范單位的綠色發展現狀開展現場復核,重點核查其對綠色制造體系相關要求的持續符合情況以及自我聲明信息的真實性等。
3、按照“五年一評估”原則,綠色制造示范單位對照最新的標準要求,進行自我技術評估,市經濟信息化委組織技術審核,對已達不到綠色制造示范的單位,取消其綠色制造示范稱號。
4、綠色制造示范名單實施有進有出的動態調整機制。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其綠色制造示范名單資格:
(1)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和質量事故、III級及以上突發環境污染事件的;
(2)在國家及本市相關督查工作中存在嚴重問題,被列入工業節能監察整改名單、失信被執行人等;
(3)申報過程或自我聲明信息存在弄虛作假的;
(4)企業停產超過一年或被依法中止的,發生重大變更不重新進行申報的;
(5)連續兩次未按規定要求進行相關信息報送或相關信息報送有誤且經提醒后仍不進行整改的;
(6)不配合節能主管部門監督管理工作的。
5、鼓勵綠色制造示范單位每年發布綠色發展報告,宣傳綠色制造先進經驗和典型做法,并向公眾做出綠色發展的承諾。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市經濟信息化委總體負責綠色制造體系建設推進工作,指導各區、工業集團建立培育庫,組織開展專題培訓,做好示范評審和后續跟蹤管理,并將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納入節能考核內容。各區、工業集團作為綠色制造體系建設的責任主體,負責建立培育庫,做好輔導培育、跟蹤指導,加快實施推進。
(二)加大支持力度。市經濟信息化委將會同有關部門研究扶持政策,對入選綠色制造示范名單的企業在項目申報、綠色采購、綠色信貸、資金支持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在綠色創建過程中實施的節能減排項目優先納入市級工業節能、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等專項資金的支持。鼓勵各區和工業集團制定資金扶持辦法,支持綠色制造體系建設。
(三)提升服務能力。充分發揮綠色評價中心、工業節能診斷機構、行業協會、金融機構等在綠色制造體系建設過程中的支撐作用。加強對第三方評價服務的監督,規范管理第三方評價機構,引導評價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加強輿論宣傳。加強媒體、刊物、網站、公眾號等綠色制造宣傳力度,鼓勵國有企業、集團公司開展綠色采購。發布綠色制造典型案例,舉辦綠色制造論壇,為綠色制造創造良好氛圍,提升上海綠色制造的影響力。
附件:
1.綠色制造體系的基本要求
2.綠色制造體系評價標準
3.“十四五”綠色制造體系創建任務分解表
附件1:綠色制造體系創建基本要求
1、綠色工廠創建基本要求:
(1)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從事實際生產過程的制造業企業;
(2)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3)具有較好的技術基礎和經濟效益,在國內同行業中具有明顯競爭優勢,相關績效指標處于行業領先水平;
(4)企業具有健全的質量管理體系、環境管理體系、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能源管理體系。
2、綠色產品創建基本要求:
(1)產品生產企業的清潔生產水平處于行業領先,污染物排放達到國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標準要求;
(2)產品質量、安全、衛生性能以及節能降耗和綜合利用水平達到相關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地方標準要求;
(3)產品符合綠色設計產品評價標準相關要求。
3、綠色園區創建基本要求:
(1)具備統一管理機構,以產品制造、能源供給或服務工業為主園區;
(2)完成國家和地方政府下達的節能減排指標,碳排放強度持續下降;
(3)環境質量達到國家和地方規定的環境功能區環境質量標準,園區內企業污染物達標排放,各類重點污染物排放總量均不超過國家和地方的總量控制要求;
(4)園區建立了履行綠色發展工作職責的專門機構,并配備專職工作人員。
4、綠色供應鏈管理創建基本要求:
(1)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建設和生產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
(2)在行業內有較強的影響力,銷售盈利能力處于行業領先水平,具有較完善的能源資源、環境管理體系,各項管理制度健全;
(3)制定綠色供應鏈管理戰略,對實施綠色供應鏈管理有明確的工作目標和措施;
(4)擁有數量眾多的供應商,建立完善的供應商管理體系。
5、綠色企業創建基本要求:
(1)依法設立并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控股三個及以上的獨立法人生產企業,處于行業領先地位;
(2)制定企業綠色發展戰略,推動其所有工廠或下屬控股企業都應用綠色制造技術,推行綠色設計,創建綠色工廠,開展綠色供應鏈管理;
(3)主動參與綠色制造標準體系建設,制定并執行嚴于國家、行業、地方標準的資源能源消耗標準;
(4)按年度發布企業綠色發展報告,提出綠色發展目標,跟蹤目標完成情況并向社會發布;
(5)建有實力雄厚的技術研發機構,積極投入綠色技術研發。
附件2:綠色制造體系評價標準
類別 | 三星級 | 四星級 | 五星級 |
綠色工廠 | 85>X≥75 | 95>X≥85 | X≥95 |
綠色供應鏈管理 | 85>X≥80 | 95>X≥85 | X≥95 |
綠色企業 | 85>X≥80 | 95>X≥85 | X≥95 |
綠色園區 | 80>X≥70 | 90>X≥80 | X≥90 |
注:X—第三方評價得分。
附件3:“十四五”綠色制造體系創建任務分解表
區/集團 | 綠色工廠 | 綠色供應鏈 | 綠色園區 |
浦東新區(臨港) | 45(15) | 7(2) | 3 |
松江區 | 20 | 3 | 1 |
閔行區 | 15 | 3 | 1 |
嘉定區 | 15 | 3 | 1 |
金山區 | 15 | 3 | 1 |
奉賢區 | 15 | 3 | 1 |
青浦區 | 15 | 3 | 1 |
寶山區 | 15 | 3 | 1 |
上海汽車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 14 | 2 | |
上海電氣(集團)總公司 | 7 | 2 | |
上海化學工業區 | 7 | 2 | |
上海醫藥(集團)有限公司 | 4 | 2 | |
上海城投(集團)有限公司 | 3 | ||
光明食品(集團)有限公司 | 2 | 2 | |
上海華誼(集團)公司 | 2 | ||
上海儀電(集團)有限公司 | 1 | ||
中國寶武鋼鐵集團有限公司 | 1 | 1 | |
上海紡織(集團)有限公司 | 1 | ||
上海建筑材料(集團)總公司 | 1 | ||
上海華虹(集團)有限公司 | 1 | ||
上海航天局 | 1 | ||
中國商用飛機有限責任公司 | 1 | ||
合計 | 200 | 40 | 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