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報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市節能減排和應對氣候變化工作的相關文件精神,確保完成本區2021年節能降耗任務,進一步鼓勵和引導區用能單位和既有公共建筑管理單位通過合同能源管理方式推進節能改造,提高能源利用效率。現組織開展2021年度本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報工作,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支持區用能單位和既有公共建筑管理單位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實施的節能改造項目。
二、申報要求
(一)申報單位要求
1、在本區實施節能效益分享型或節能量保證型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節能服務公司。
2、節能服務公司必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質和良好社會信用的企業。
3、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節能改造項目時,節能服務公司的投資應占節能項目總投入的50%以上。
(二)項目要求
1、項目單位須列入本區能耗考核范圍,如系既有公共建筑單位,則項目的所在地需在本區內。
2、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能耗計量應裝置齊全,其節能量可計量、可監測、可核查。
3、項目支持內容包括鍋爐(窯爐)改造、余熱余壓利用、電機系統節能、空調系統節能、能量系統優化、綠色照明改造、太陽能光伏發電、建筑節能改造等節能改造項目。
4、既有公共建筑申報項目,若其單體建筑面積大于2萬平方米以上的,則該單體建筑須已實施建筑用能分項計量,且與本區國家機關辦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能耗監測平臺聯網。
5、申報項目應為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6月30日期間內完成的合同能源管理節能項目。
6、凡合同能源管理項目年節能量在50噸標準煤以上(含50噸),須先申報市級合同能源管理項目。
7、項目用能單位兩年內無關停并轉等結構調整計劃。
三、申報材料
1、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表(詳見附件1)
2、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報告(詳見附件2)
3、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實施方案
4、實施合同能源管理的商業合同
5、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的驗收報告(雙方驗收或第三方驗收)
6、節能服務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上須加蓋公章)
7、節能服務公司項目自有資金證明材料(雙方蓋章)
8、區節能辦認為其他需要報送的材料
四、申報程序
1、凡符合上述條件的項目主體單位,按規定填寫申報材料,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2、2021年度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專項資金項目受理申請(現場受理書面材料)起始日期為2021年6月7日 ,截止日期為7月30日。申請時,需提交書面申請材料(一式兩份),材料的電子文本同時發送至郵箱,所有書面材料需采用A4紙雙面打印并裝訂成冊,書面申報材料與電子申報材料內容必須一致,申報材料直接報送區商務委員會(區節能辦)。
3、徐匯區商務委員會(區節能辦)將于申報單位申報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作出項目受理或不受理通知。對申請材料缺少相關內容的,將要求申報單位在3個工作日內補充完整,逾期提交的材料將不予受理。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將予以退回。
4、項目成功申報后,徐匯區商務委員會(區節能辦)將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組織第三方節能評估機構進行獨立評審,項目扶持結果以申請單位收到徐匯區商務委員會(區節能辦)正式通知為準。
五、材料受理
聯系部門:徐匯區商務委員會
聯 系 人: 沈玲 (64872222—1227)
傳 真 :64388256
電子郵箱 : jnshenl@xh.sh.cn
書面材料受理地址:漕溪北路336號1號樓1221室
附件:
1.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表
2.徐匯區合同能源管理項目申請報告
徐匯區節能降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徐匯區商務委員會代章)
2021年6月7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