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港新片區2021上半年度促進商業發展專項資的金通知
為促進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臨港新片區(以下簡稱“臨港新片區”)商業的高質量發展,根據《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促進商業發展若干政策》(滬自貿臨管委〔2020〕296號)的有關規定,現就開展2021上半年度臨港新片區促進商業發展專項資金申報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支持范圍
1.支持社區農貿市場、基本商業配套建設,解決居民日常生活需要,提升居民生活便利度。
2.支持引入各能級、高品質品牌商業,助力臨港新片區商業能級提升。
二、申報條件
支持對象需符合以下條件:
1.申報項目符合本申報指南確定的支持范圍;
2.工商注冊地、實際經營地和財稅戶管地在臨港新片區產城融合區(386平方公里)的市場主體、招商主體和運營主體,以及經認定后可列入支持范圍的與商業相關的重大項目和活動;
3.申報單位運行管理規范、經營狀態正常、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法人治理結構規范、財務管理制度健全、信用記錄良好、無違法違規行為;
4.項目須已完成,且完成時間或完成后取得的資質等成果統計時間為2020年9月28日至2021年6月9日。
三、工作流程
(一)申報時間
一年可申報兩次,本次申報周期為2021年6月10日—2021年6月25日。
(二)申報途徑
申報單位應A4紙打印申報表,同其他材料一起于左側膠裝成冊一式二份,于申報截止日前報送上海市申港大道200號綜合樓三樓317室,聯系人:蔣老師(聯系電話:23300293,13916710929)王老師(聯系電話:23300277,13761478165)。材料須現場遞交,不接受快遞、郵寄等方式,過期不予受理,材料不退還。書面材料封面蓋申報單位公章,右側加蓋騎縫章,《申報表》申報單位意見欄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申報時須同時提交電子版材料一套(拷貝到U盤),與書面材料內容一致,包含《申報表》word版和PDF蓋章版,以及其他材料PDF蓋章版(單頁材料蓋公章,多頁材料加蓋騎縫章,圖文清晰可辨)。
(三)評審方式
申報項目經過預審、初審、復審等環節,管委會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對項目進行評審。評審采取材料審核、會議評審、現場考察等方式。
(四)資金撥付
管委會相關部門按程序落實專項資金撥付工作,并會同審計部門對專項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管理。
(五)監督管理
臨港新片區管委會從未委托任何機構或個人代理項目申報事宜,請項目單位自主申報項目,管委會將嚴格按照有關標準和程序受理申請,不收取任何費用。如有任何機構或個人假借管委會或管委會工作人員名義向申報企業、單位收取費用的,請向管委會舉報。
四、申報咨詢
1.政策咨詢電話:
上海投資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蔣老師:23300293、13916710929
王老師:23300277、13761478165
2.咨詢時間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下午14:00-1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