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開展工業和通信業重點用能單位能源審計后評估工作的通知
滬經信節〔2021〕386號
有關單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節約能源法》、《重點用能單位節能管理辦法》、《上海市節約能源條例》等文件精神,為落實本市工業和通信業企業碳達峰工作,推進工業和通信業企業節約能源,強化對用能單位的監督管理,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促進本市經濟綠色、高質量發展,現對本市重點用能單位“十三五”能源審計工作開展后評估,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能源審計后評估范圍
“十三五”期間年綜合能耗5000噸標準煤及以上的本市重點用能單位。
二、能源審計后評估的意義
能源審計是企業開展節能降耗的基礎性工作,對于摸清企業用能基本情況、挖掘潛力、完成節能降耗目標任務至關重要。能源審計后評價是能源審計的最后一個環節,也是必不可少的一部分。通過能源審計后評估工作,開展“十三五”能源審計完成情況和措施落實情況,從而達到提升能效等級,提高節能管理水平的目的,對重點用能單位是否完成節能目標責任考核有重要的意義。
各區經委(商務委、科經委)、各工業集團公司要高度重視本次能源審計后評估工作,組織相關企業積極、全面的完成能源審計后評估工作。
三、能源審計后評估工作安排
上海市能效中心將于近期赴各企業開展“能源審計后評價”,為規范、有序、高效地開展相關工作,請各企業配合做好以下工作:
1.安排專人負責審計后評價協調和聯系工作,配合上海市能效中心現場評價;
2.開展“十三五”能源審計工作自查并于6月10日前提交。書面資料報送上海市能效中心(中山北一路121號A1樓7樓,200083),同時將《自查報告》電子版發送至shnxfw@163.com。
自查報告電子版請至上海產業綠色發展綜合服務平臺(http://nxyxpt.sheec.cn:19181/)企業能源審計子平臺下載中心下載。
四、能源審計后評估管理
各單位因破產、兼并、改組改制以及生產規模、能源消耗發生較大變化等原因,不具備或暫不具備能源審計后評估的,須向區節能主管部門提交書面材料說明情況。區節能主管部門核實后,將確認意見報送至市經濟信息化委。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5月25日
(聯系人:宋丹丹 60805059 18918883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