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組織開展2021年上海市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
滬科合〔2021〕4號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國家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的意見》(國發〔2014〕70號)和《國家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臺管理辦法》(國科發基〔2018〕48號)精神,摸清科技基礎條件資源家底,深入推動科技資源優化配置與開放共享,強化科研儀器等科技資源管理與資產管理的工作協同,根據《科技部財政部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國科發基〔2020〕342號)要求,組織開展2021年度本市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以下簡稱“科技資源調查”)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對象與內容
2021年科技資源調查的主要對象是擁有財政投入形成科技資源的高等學校、科研院所等行政事業單位。
科技資源調查的內容主要包括:法人單位資源概況、單臺(套)原值50萬元以上且建賬(購置)日期在2010年以后的大型科研儀器存量及運行服務情況,科技資源庫(館)建設運行情況。國家規定的涉密內容不參加調查,實驗動物專項調查另行部署。2021年科技資源調查的標準時點為2020年12月31日,時期資料為2019年度和2020年度。
二、填報渠道
登陸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國家網絡管理平臺(https://nrii.org.cn/)中的資源調查模塊填報信息。
三、具體要求
填報法人單位按要求組織完成年度調查信息填報、數據審核、向上級主管部門提交等工作,確保本單位科技資源調查填報信息的完整性、準確性和時效性。
本次調查將對重點科技資源單位、原值較高、購置時間較新的大型科研儀器信息,以及生物種質和實驗材料資源庫信息等進行重點核查。對于無正當理由不報信息以及存在嚴重瞞報或漏報情況的單位將給予公開通報批評,并根據相關規定記入科研嚴重失信行為記錄。
四、工作安排
上海市科技資源調查工作按照統一部署、分工組織的方式開展。市科委、市財政局負責本市科技資源調查工作的總體組織協調。各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負責本系統相關單位的組織填報、數據審核、匯總等工作。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承擔科技資源調查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
各填報單位于2021年6月18日前完成本單位的數據填報工作。各行政主管部門于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對本系統相關單位的數據匯總、審核工作。審核通過后,各填報單位須在線打印審核通過的匯總表一式兩份,加蓋本單位公章,報送至上海市研發公共服務平臺管理中心,材料報送截止日2021年7月2日。
熱線電話: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聯系電話:徐旻昕 54065109、高杰 23112566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1年5月18日
【相關附件】
1.科技部 財政部關于開展2021年度國家科技基礎條件資源調查工作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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