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閔行區優秀人才安居補貼工作的通知
各鎮、街道、莘莊工業區,各相關委辦局、企事業單位:
為貫徹實施《閔行區“春申人才計劃”實施意見》(閔委發〔2018〕57號),經研究,決定開展2021年閔行區優秀人才安居補貼申請受理工作,現就具體要求通知如下:
一、適用對象
經區人才辦2021年度認定的,符合閔行區優秀人才分類認定標準的A、B、C、D、E五類人才。
二、補貼方式
人才安居補貼方式有購房補貼、租房補貼、實物配租三種。
(一)購房補貼。對于符合申請條件的A、B、C類人才,區財政給予一定的購房貨幣補貼。
(二)租房補貼。對于符合申請條件的A、B、C、D、E類人才,區財政給予一定的租房貨幣補貼。
(三)實物配租。符合申請條件的人才可優先申請租住區政府建設或籌集的公共租賃住房,并且可按規定同時享受租房補貼。
三、申請條件
(一)申請購房補貼的人才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經區人才辦2021年度認定、符合閔行區優秀人才分類認定標準的A、B、C三類人才。
2.申請對象須在我區用人單位工作滿1年(含)且與我區用人單位簽訂3年(含)以上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創業人才應持有我區企業營業執照和一年(含)以上企業完稅證明。
3.申請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相關購房優惠政策。
4. 所購房產為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購買的首套產權住房,且所購房產須在閔行區內。
5.購房時間須同時滿足:(1)在“春申人才計劃”實施(2018年12月)之后;(2)在獲得A、B、C類認定標準的榮譽之后。
6. 購房時間界定:(1)購買一手預售住房的,以預告登記證或者不動產權證書日期為準;(2)購買二手存量住房的,以不動產權證書日期為準。
(二)申請租房補貼的人才需同時滿足下列條件:
1. 經區人才辦2021年度認定、符合閔行區優秀人才分類認定標準的A、B、C、D、E五類人才。
2.申請對象須與我區用人單位簽訂全職正式聘用服務合同;創業人才應持有我區企業營業執照和一年(含)以上企業完稅證明。
3.申請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在本市未享受相關購房和租房優惠政策。
4. 申請人才或其配偶、未成年子女2020年在本市租房(簽訂租房合同),并交納房租。
5. 申請人才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2020年在本市無產權住房。
(三)申請實物配租的人才需滿足下列條件:
在滿足租房補貼條件基礎上,需同時滿足公共租賃住房申請標準(詳見附件四,外國國籍人才請勿申請),由區房管局根據實際房源情況做好配租等工作。
四、補貼標準
(一)A類人才可享受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申請人在我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最高可資助150萬元,或按最高5000元/月為標準享受上一年度最多12個月的租房補貼。
(二)B類人才可享受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申請人在我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最高可資助100萬元,或按最高4000元/月為標準享受上一年度最多12個月的租房補貼。
(三)C類人才可享受購房補貼或租房補貼。申請人在我區購買首套自住商品房,最高可資助50萬元,或按最高3000元/月為標準享受上一年度最多12個月的租房補貼。
(四)D類人才可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在本市租賃住房,可按最高2000元/月為標準享受上一年度最多12個月的租房補貼。
(五)E類人才可享受租房補貼。申請人在本市租賃住房,可按最高1000元/月為標準享受上一年度最多12個月的租房補貼。
租房補貼最長享受年限累計不超過3年;如每月租金未達到相應類別最高補貼標準,則按實際租金全額補貼;在人才認定有效期內人才先申請租房補貼,中途申請購房補貼的,實行差額補足。
五、工作流程及時間安排
(一)在線申請(5月14日截止)
申請主體是單位,個人必須通過單位申請。申請人所在單位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申報單位登陸“閔行區企業服務平臺”(http://kjzc.shmh.gov.cn)在線如實填寫、上傳安居補貼相關申報材料,清單如下:
1.《閔行區優秀人才安居補貼申請表》(完成在線填報后申請表系統自動生成,單位下載后簽字蓋章再上傳至“閔行區企業服務平臺”系統);
2.申請人有效身份證明(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護照等);
3.與本區企事業簽訂的勞動(聘用)合同;
4.購房合同關鍵頁(地址、金額、購房人等)、購房發票、不動產權證書或預告登記證;(申請購房補貼必需項)
5.2020年度租房合同;(申請租房補貼必需項)
6.婚姻狀況證明材料;
7.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的戶籍證明材料;
8. 創業人才提供一年(含)以上企業完稅證明;
9. E類人才中獲評2020年度區政府相關表彰的企業自主推選的優秀人才需提供2020年社保繳費清單。
10.申請實物配租所需材料請咨詢區房管局,咨詢電話:62966175。
(二)受理審核
平臺網絡預審通過后,請申報單位在5月20日前將《閔行區優秀人才安居補貼申請表》原件報送至區人社局受理點(可郵寄或快遞)。
受理地址:閔行區莘北路168號2號樓205室
受理時間:周一至周五9:00-11:00,13:30-16:30
受理電話:(021)-33883956 張捷
(三)批準下發
1.審核備案。區人社局會同房管部門對申請人才的申報材料、住房情況等進行審核,報區人才辦審批。
2.補貼發放。由區人社局根據審批結果將安居補貼發放至用人單位賬戶內,由單位在1個月內發放至申請人。
3.實物配租申請。若有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需求的人才,在批準確定后可至閔行區房屋管理事務中心(地址:雅致路215號9樓,咨詢電話:34943286)申請實物配租。資質審核通過后,可獲得相應的實物配租期限。
六、其他事項
1.E類人才中獲評2020年度區政府相關表彰的企業自主推選的優秀人才需登陸“閔行區企業服務平臺”先做人才認定申報(具體操作詳見附件三),人才認定申報審批通過后,再登陸系統申報優秀人才的租房補貼。《閔行區優秀人才分類認定申請表》原件及《閔行區優秀人才安居補貼申請表》原件一并報送至區人社局受理點。
2.用人單位收到相關補貼后,應在一個月內發放至申請人。如發現用人單位或人才本人出具虛假證明、隱瞞真實情況,或在后續管理中未盡到責任,將取消該單位人才安居補貼申請資格,已享受過補貼的個人,責令其退返違規期間享受的補貼資金。
3.申請人入住公共租賃配租房源的,應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有關規定,不得群租、轉租、空置或安排他人居住,承租期滿后,應及時辦理退租手續。
4.相關咨詢電話:
張捷(安居補貼政策咨詢)(021)33883956
劉明(平臺技術支持)13816070542
楊依曼、劉燁蕾(公共租賃住房實物配租)(021) 349432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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