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經濟信息化委關于開展產業園區2021年經濟發展水平統計調查評價工作的通知
各區經委(經信委、科經委、商務委),各產業園區:
為促進資源高效率配置推動產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動本市產業轉型升級,提高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水平,創新資源盤活利用,提升園區綜合實力,我委會同市統計局組織開展產業園區統計工作,全面了解全市產業園區的各項發展水平。現將2021年產業園區統計調查評價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工作范圍
2021年產業園區經濟發展水平統計調查評價工作范圍包括:1.國務院批準設立的各類國家級開發區(含出口加工區、保稅區、經濟技術開發區和高新技術開發區等);2.市政府批準設立的市級開發區;3.市級規劃明確的產業基地、產業社區;4.符合本市城市規劃的產業集聚區。
二、統計內容
各產業園區按《上海市產業園區統計制度(2020-2021年度)》要求填報,主要包括規劃控制、招商引資、經濟發展、開發區建設、重點企業、科技創新、環境保護以及園區認證認定等內容,統計制度按報告期分別為年度統計報表和定期統計報表。
三、調查方式
各產業園區統計部門請登錄上海市產業服務云平臺(http://cyy.sheitc.sh.gov.cn/),進行聯網直報。各區經委(經信委、科經委、商務委)負責對上報數據進行初審。
四、時間安排
1.2021年4月30日前,各區經委(經信委、科經委、商務委)和各產業園區報送統計評價工作小組反饋表(見附件1、附件2);
2.各產業園區按下表時間報送統計報表。
表號 | 表名 | 報告 期別 | 統計范圍 | 報送 單位 | 報送日期及方式 | 數據審核、驗收截止時間 |
園區1表 | 產業園區基本情況表 | 年報 | 各產業園區 | 園區管理機構 | 次年3月31日前,聯網直報。 | 次年4月25日 |
園區2表 | 產業園區綜合情況表 | 季報 | 各產業園區 | 園區管理機構 | 季報:1-3季度季后20日前,4季度報次年的3月31日前,聯網直報;月度快報:次月20日前,聯網直報。 | 季報:1-3季度季后30日,4季度次年的4月25日; 月度快報:次月31日。 |
五、綜合評價工作
產業園區綜合評價工作與園區統計年報工作同步開展,評價對象為參加產業園區統計工作的園區,各產業園區于2021年6月30日之前上報產業集群評價的數據。具體按《上海開發區綜合評價辦法》(2021版)要求執行。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2021年4月19日
聯系人:李 攸 電話:54230522 傳真:54015783
劉亞斐 電話:23112682
附件:【2.產業園區統計評價工作人員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