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上海市重點服務進口資金申報指南
一、申請條件
申請單位應符合《2021年度國家外經貿發展專項資金(服務貿易)實施細則》第五條所規定的基本條件,同時滿足以下要求:
1.進口的服務應列入商務部等部委發布的《鼓勵進口服務目錄》(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財政部 生態環境部 知識產權局公告2019年第14號)。
2.進口的服務應當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執行合同,并取得銀行出具的進口服務付匯憑證,且付匯金額不低于50萬美元。
3.不得重復申報“進口貼息事項”。
4.進口的服務如屬技術服務,應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的“技術貿易管理信息應用”系統中錄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技術進口合同實際發生額。
5. 進口的服務如屬技術服務以外的服務,應在商務部業務系統統一平臺(www.mofcom.gov.cn/mofcom/typt.shtml)的“服務貿易重點監測企業直報管理應用”系統中錄入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進口合同實際發生額。
二、支持方式
對申請單位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間取得付匯憑證的服務進口業務,以服務進口的付匯金額作為計算貼息的本金,按照不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2020年12月31日前最近一期1年期人民幣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給予貼息支持。每戶單位貼息金額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三、申報材料
1.單位法定代表人簽字的申請文件,包括:單位基本情況、進口服務用途、預計可產生的效益等,單位更名的應說明相關情況并附證明材料。
2.《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附件1),《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附件2),《2021年度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請匯總表》(附件3);
3.營業執照復印件;
4.進口服務合同復印件(如外文合同須同時提供中文翻譯件);
5.銀行出具的付匯憑證復印件;
6.經會計師事務所審計的單位2020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復印件(如尚無該材料,先行提供其他說明企業財務會計情況的報表資料,并向遞交點工作人員說明,約定補交);
7. 其他根據上級要求需追加的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加蓋公章。
四、材料要求及提交期限
(一)材料要求
1.書面材料要求:申報材料用A4紙,須有目錄頁并按材料要求順序采用左側膠裝方法裝訂成冊。
2.法定代表人需在貼息申請文件、申報說明上簽字。
3.企業除提交書面材料,還需提交電子數據。電子數據包含全部書面材料內容,采用word格式。提交介質為光盤或U盤。
4.書面材料及電子數據介質各提交1套。
5.相關表格中填寫的“實際服務進口額”,應與在系統中錄入的實際發生額(或實際執行金額)保持一致。
(二)提交期限
申報材料請于2021年5月21日前送至注冊地所在區和臨港新片區商務主管部門(材料接收地址和聯系方式見附件4),逾期不再接收材料。
上海市商務委國際服務貿易處聯系電話:23110710
附件:1.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
2.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請表
3.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請匯總表
4.各區和臨港新片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表
附件1
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報說明
申請單位名稱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注冊地 | 市 區 | |
單位性質 | |||
通訊地址 | 郵政編碼 | ||
申請人鄭重聲明如下: 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 申請單位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 |||
開戶銀行賬戶賬號 | 開戶銀行賬戶戶名 | ||
開戶銀行名稱 | 開戶行地址 | ||
企業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
電子郵件 | 移動電話 | ||
聯系傳真 |
說明:
1.申請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名欄必須手簽,使用名章無效;
2.若由授權人簽署,需提交由法定代表人手簽并加蓋單位印章的授權書原件; 3.銀行賬戶信息必須為單位賬戶,用于撥付貼息資金,務必正確填寫;
4.單位性質:選擇填寫國有企業、集體企業、民營企業、外資企業、研究院所、高校、其它(如填寫“其它”需具體說明)。
附件2
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申請表
申請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序號 | 進口服務國別/地區 | 合同號 | 合同名稱 | 服務代碼及名稱 | 服務描述 | 出口商是否為關聯方企業 | 合同金額(美元) | 2020年度實際進口額(美元) | 備注 |
合計 |
聯系人: 聯系電話:
說明:1.“服務代碼及名稱”請根據《鼓勵進口服務目錄》填寫,例如:“一、研發設計服務(一)研發與設計服務1.研發設計服務”。
2.“服務描述”請根據《鼓勵進口服務目錄》填寫,例如:“委托國外機構開展的自然科學、工程學、新興領域和跨學科領域的研究與開發服務”。
附件3
2021年服務進口貼息事項申請匯總表
申請單位名稱(加蓋公章):
序號 | 合同號 | 合同名稱 | 原幣種 | 付匯憑證金額 | 折美元金額(如付匯憑證非美元) | 憑證編號 |
1 | ||||||
小計 | ||||||
2 | ||||||
小計 | ||||||
合計 |
說明:此表為附件2的細化,一張付匯憑證一行。可自行增減行數。
附件4
各區和臨港新片區商務主管部門聯系表
序號 | 注冊地 | 聯系單位名稱 | 材料接收地址 | 聯系人 | 聯系電話 |
1 | 浦東新區 | 浦東新區商務委員會 | 世紀大道2001號4號樓204室 | 邱老師 | 58788388-64204 |
2 | 黃浦區 | 黃浦區商務委員會 | 廣東路357號1號樓西1012室 | 吳老師 | 33134800-20923 |
3 | 靜安區 | 靜安區商務委員會 | 靜安區巨鹿路915號803室 | 滿老師 | 33371826 |
4 | 徐匯區 | 徐匯區商務委員會 | 漕溪北路336號1號樓1214室 | 何老師 | 64389215 |
5 | 長寧區 | 長寧區商務委員會 | 長寧路599號804室 | 甘老師 | 22050806 |
6 | 普陀區 | 普陀區商務委員會 | 大渡河路1668號2號樓1021室 | 王老師 | 52564588×7018 |
7 | 虹口區 | 虹口區商務委員會 | 飛虹路518號1305室 | 葉老師 | 25658352 |
8 | 楊浦區 | 楊浦區商務委員會 | 楊浦區惠民路800號2號樓2003室 | 王老師 | 65635777 |
9 | 寶山區 | 寶山區商務委員會 | 泰和路245號2號樓207室 | 楊老師 | 56175673 |
10 | 閔行區 | 閔行區經濟委員會 | 滬閔路6558號519室 | 楊老師 | 33887597 |
11 | 嘉定區 | 嘉定區商務委員會 | 嘉定區博樂南路111號C113室 | 陳老師 | 69989722 |
12 | 金山區 | 金山區經濟委員會 | 金山大道2000號1218室 | 陸老師 | 57921253 |
13 | 松江區 | 松江區經濟委員會 | 松江區行政服務中心(樂都西路867-871號)4號樓2樓4204室 | 王老師 | 37722783 |
14 | 青浦區 | 青浦區商務委員會 | 青浦區公園路100號332室 | 錢老師 | 69716509 |
15 | 奉賢區 | 奉賢區經濟委員會 | 南橋鎮南亭公路1號房地大廈209室 | 張老師 | 67187207 |
16 | 崇明區 | 崇明區經濟委員會 | 崇明大道8188號2號樓521室 | 李老師 | 59611993 |
17 | 臨港新片區 | 臨港新片區管委會 | 浦東新區申港大道200號(臨港新片區管委會C417室) | 宋老師 | 6828156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