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評審小組關于聚焦支持新業態新模式經濟發展的通知
滬發改服務〔2020〕10號
各區發展改革委、經委(商務委)、財政局:
為積極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以及上海市委、市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部署,按照《上海市全力防控疫情支持服務企業平穩健康發展的若干政策措施》(滬府規〔2020〕3號)要求,根據《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使用和管理辦法》(滬府規〔2018〕5號)和《上海市服務業發展引導資金項目申報指南(2020-2021年)》(以下簡稱“申報指南”)要求,現就聚焦支持新業態新模式企業發展通知如下:
一、關于引導資金聚焦支持的重點領域
為促進本市服務業加快發展,強化全球資源配置功能、科技創新策源功能、高端產業引領功能和開放樞紐門戶功能,推動本市新業態新模式經濟發展,經研究,引導資金將聚焦支持在線經濟、到家經濟、非接觸式經濟(包括但不限于物流、機器人、在線教育、在線醫療、人工智能、物聯網、在線展覽展示、在線文娛、在線研發設計、遠程辦公)等新業態新模式重點領域。
二、關于項目申報及資金撥付
對上述新業態新模式重點領域的企業,暫不將上年度凈資產為負作為申報限制條件。對于凈資產為負的新業態新模式重點領域的申報單位,須滿足一定營收規模、市場占有率領先、現金流充沛等前提條件。對于獲得高新技術企業認證及在主板、科創板、新三板等上市的新業態新模式企業予以傾斜支持。評審小組在評估企業的資產結構、負債體量、經營利潤等經濟指標的基礎上,將結合行業排名、領軍人物、核心團隊、技術管理能力、資金實力、風投融資等多角度對企業實力進行綜合評判,擇優對項目予以資金支持。
各區按照《申報指南》要求,委托中介機構通過專家評審等方式,對申報項目進行初步篩選,嚴格把關。對于凈資產為負的新業態新模式申報單位項目,單列名單進行轉報,單獨進行評審。對經評審小組審核同意的項目,市級財政將在項目建設完成并通過驗收后,通過后補貼方式,一次性撥付市級引導資金。申報材料及申報程序等方面的其他要求按《申報指南》執行。
特此通知。
上海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上海市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
上海市商務委員會
上海市財政局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