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績效評估工作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上海市推進科技創新中心建設條例》、《關于進一步深化科技體制機制改革增強科技創新中心策源能力的意見》,現開展2021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績效評估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估要求
1.評估對象。根據2017年、2018年和2019年度上海市“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立項項目和經費安排的通知中所公布立項單位,結合實際,進入績效評估時間節點的立項單位可自主申請,過期視同自動放棄(詳見附件)。
2.評估材料準備。根據上海市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中的建設內容與要求,撰寫評估申請表,并委托具有本市科研計劃經費審計資格的會計師事務所開展經費決算審計。
提交材料主要包括:
(1)上海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評估申請表
(2)上海市科技成果轉化服務機構年度報告
(3)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審計報告
(4)能夠反映評估期內績效的證明材料。其中“四技合同”等服務績效證明材料應提供經技術市場辦認定的合同登記編號及合同金額列表清單,以及有代表性合同的《技術合同認定登記審核證明》等材料。
3.支持金額。申請額度不超過立項單位項目總投入的50%,最高不超過上海市2017年、2018年、2019年度“科技創新行動計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報工作的通知對應專題規定的額度。
4.評估標準。市科委組織專家進行績效評估,績效考核包括機制創新、服務績效、示范特色三大部分。考核結果分為優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個等級。高校、科研院所技術轉移機構示范的評估重點是科技成果披露等管理制度與服務能力建設,技術轉移機構參與成果轉化收益分配和人員激勵的落實情況等;其余項目的評估重點是服務績效。
評估排名前15%(含)為優秀的,按應補貼額的100%予以補貼;15%-50%(含)且不低于70分的為良好,按應補貼額的70%予以補貼。60分(含)-70分為合格,按應補貼額的50%予以補貼。60分以下為評估不合格,當年不予補貼,并按要求進行整改。
5.示范特色評價標準。示范特色內容包括落實國家和本市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相關政策而配套出臺的制度性文件、創新性舉措和典型案例。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試點開展賦予科研人員職務科技成果所有權或長期使用權的改革并出臺有關制度和創新性舉措。
(2)技術轉移機構促成單筆超過2000萬元的技術轉化/技術許可/作價投資案例。
二、申報方式
1.本通知公開發布。有關機構通過“上海科技管理信息系統”(http://svc.stcsm.sh.gov.cn)網站,點擊運行績效模塊(其中“科技成果轉化項目績效”),進行網上填報。并在線打印書面材料(非由申報系統在線打印的書面材料,或書面材料與網上填報材料不一致的,不予受理)。
2.項目網上填報起始時間為2021年4月6日9:00,截止時間為2021年4月28日16:30。市科委集中接收書面材料時間為2020年4月26日至4月30日,每個工作日9:00-16:30。逾期送達的,不予受理。
所有書面材料采用A4紙雙面打印,一式一份,須簽字蓋章齊全。使用普通紙質材料作封面,不采用膠圈、文件夾等帶有突出棱邊的裝訂方式。
提交書面材料地址:徐匯區欽州路100號1號樓303室。不接收以郵寄或快遞方式送達的書面材料。
三、評審方式
市科委組織評審工作,項目評審采用通訊評審方式,不安排答辯環節。
四、評估結果公示
市科委將向社會公示評估結果,接受公眾異議。
五、咨詢電話
服務熱線:8008205114(座機)4008205114(手機)
技術支持:62129099-2257
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
2021年4月1日
【相關附件】
附件1.2021年度科技成果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績效評估單位名單.pdf
【相關附件】
附件2.上海市科學技術委員會科技成果轉移轉化服務體系建設項目申請書(績效評估類).docx
【原文下載】